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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鼓勵在國外留學生參加留學國家全國性及國際性學術會議或藝能展演補助要點」,其名稱業於本(4)月17日經教育部修正為「教育部鼓勵留學生在國外參加全國性及國際性學術會議或藝能展演補助要點」,相關最新修正規定及補助申請表請逕自本組網站下載(http://www.edutw.ca/Chinese/5_Student_Abroad_ch.htm)。另請協助本組將上述消息週知 貴會所有同學,並請自即日起使用新版之補助申請表。謝謝!


駐加拿大代表處文化組

鍾大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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